中国举行首个”民族团结周”:人权观察称新法预示着更深层次的胁迫
为期一周的活动着重宣传民族间的友好情谊。人权观察向Közet表示,相关法律主要是将现行做法制度化,但也预示未来将出现更多同化压力。
2026年9月21日至27日,中国举行了首个全国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一项条款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宣传周;这是该法生效以来的首次活动。这部包含65条条文的全国性法律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并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人权观察亚洲区副主任王松莲(Maya Wang)告诉《Közet》,该法主要将中国的现有做法编纂成典,而非创建新的法律工具,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王松莲在书面回复中告诉《Közet》:”中国的法律通常是官方政策的风向标,预示着发展方向。在这种情况下,该法主要使现有惯例正式化,但也表明当局将继续深化意识形态控制,并加大力度向少数民族施压、迫使其同化,使其成为党国体制下的忠诚臣民。”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活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为主题,包括政策研讨会、新法宣讲和青少年教育项目。活动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全国各地政府共同组织。
一份中文报告描述了9月21日在乌鲁木齐举行的启动仪式,开启了该周的12项地区性活动,包括民族政策研讨会、与新法相关的法治教育、”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比赛。
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表示,该法强制要求从学前教育阶段开始实行普通话优先教学。该委员会认为,尽管法律条文声称”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但其作用实际上是取代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并要求学校课程灌输经共产党批准的关于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和宗教的”正确观念”。
外交关系协会(CFR)报告称,该法根据”宗教中国化”的要求扩大了国家对宗教活动的监管,并将执法范围延伸至境外,允许中国当局对被发现破坏民族团结的海外人士采取行动。该法第六十三条原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人权观察的王松莲针对该条款表示:”法律本身并未指明具体的执行机制,但它是更大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系列共同强化此类做法的法律法规之一。”她补充说,多年来”中国政府越来越多地利用法律来加强其’长臂’,包括使用跨国镇压手段”。
中国外交部驳斥了对该法的批评。据路透社报道,在7月3日被问及美国和欧盟对该法为北京在境外采取行动提供法律依据的担忧时,发言人郭嘉昆未直接说明该法是否适用于海外。他表示,”有关国家抱守意识形态偏见,出于政治操弄”,”恶意诋毁中国民族政策”,并”敦促有关国家尊重基本事实,停止散布谎言,停止炒作所谓民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他还表示,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王松莲表示,该法的影响贯穿于中国的官僚体系:民委和统战官员必须通过她所谓的”反复的运动式执行驱动”,将该法及相关指令纳入日常治理,这也将影响这些官员与海外维吾尔社区的接触方式。她说:”这部法律旨在向庞大的官僚机构发出信号,并确保其从上到下的贯彻执行。”
